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欢
广西壮族地区民歌的总称。部分地区叫西、卡、比、
衣、喃等。欢的种类较多,可归纳成三大类:
①短体欢。有二句、 三句、 四句、五句为一首的。
四句一首的形式最为常见,其中绝大多数押腰脚韵。第
一句的末一字与第二句的腰(第四字)押韵。腰部的韵
点可落在从第一字到第四字中的任何一字上,如系七言,
则可到第六字,有较大的灵活性。在四句一首的欢中,除
上下句要押腰脚韵外,第二行和第三行还要押脚韵。这
种腰脚韵形式,是四句欢的基本格式。也有只要求押腰
脚韵,不要求二、三行押脚韵的四句歌式。三句或五句
一首的欢多数只要求押腰脚韵。四句一首的短欢中,还
有一种只要求第二行、第四行押脚韵的格式。
②勒脚体欢。壮语勒脚即复唱。有单勒和双勒之分。
单勒欢六行一首,每首三节,每节二行。头一节的第一
行构成第二节的尾行。头一节的第二行构成第三节的尾
行。双勒欢十二行一首。也分三节,区别于单勒体的是,
每一次复唱不是单行而是双行。即第一节四行,第二节
的后两行重复第一节的一、二行;第三节的后两行重复
第一节的三、四行。这是一种既要求押腰脚韵,又要求
二、三行押脚韵的四句短欢的组合和扩展。要求主题、
形象、韵律不能脱节、分散。
勒脚欢还有十八行和三十六行一首的,其结构句式
与押韵要求均与十二行一首相同,但复唱的行数有区别。
十八行的复唱部分是每次三行,三十六行的复唱部分是
每次六行。由于规格较严和难度较大,渐趋消亡。较为
盛行的仍是十二行勒脚欢。
③排欢。是壮族民歌的重要艺术形式。以五言、七
言为基础,视内容需要,有的行可扩展到十几言一句,有
的行可压缩到三言甚至一言一句。押韵要求:绝大多数
是上下句必须押腰脚韵,对偶数句与奇数句不严格要求,
有的只要求二四六八等偶数行押脚韵。排欢中也有复唱
句子,但不像勒脚欢那样固定化、格律化。它基本上概
括了以上各种民歌形式的特点,容量较大,有几百行、上
千行一首的。细节描写往往较为细腻,有利于表现戏剧
性的情节,便于叙事和抒情。除五、七言体及长短句体
外,还有一种四六言句式的排欢,多用作书信或贴在村
头寨尾的讽刺诗(俗称白头飞)。就内容分,排欢又可
分成盘问排欢(包括天文、地理、农事、纺织等生产生
活知识)、哭嫁排欢、悼念排欢、苦情排欢、爱情排欢
等数十种。
(黄勇刹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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