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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诗词中的对偶,叫做对仗。古代的仪仗队是两两相对的,这是“对仗”这
个术语的来历。
  对偶又是什么呢?对偶就是把同类的概念或者对立的概念并列起来,例如
“抗美援朝”,“抗美”与“援朝”形成对偶。对偶可以句中自对,又可以两
句相对。例如“抗美援朝”是句中自对,“抗美援朝,保家卫国”是两句相对。
一般来讲对偶,指的是两句相对。上句叫出句,下句叫对句。
  对偶的一般规则,是名词对名词,动词对动词,形容词对形容词,副词对
副词。仍以“抗美援朝,保家卫国”为例:“抗”、“援”、“保”、“卫”
都是动词相对,“美”、“朝”、“家”、“国”都是名词相对。实际上,名
词还可细分为若干类,同类名词相对被认为是工整对偶,简称“工对”。这里
“美”与“朝”都是专有名词,而且都是简称,所以是工对;“家”与“国”
都是人的集体,所以也是工对。“保家卫国”对“抗美援朝”也算工对,因为
句中自对工整了,两句相对就不要求同样工整了。
  对偶是一种修辞手段,它的作用是形成整齐的美。汉语的特点特别适宜于
对偶,因为汉语单音词较多,即使是复音词,其中的词素也有相当的独立性,
容易造成对偶。对偶既然是修辞手段,那么,散文与诗都用得着它。例如《易
经》说:“同声相应,同气相求。”(《易·乾文言》)《诗经》说:“昔我
往矣,杨柳依依;今我来思,雨雪霏霏。”(《小雅·采薇》)这些对仗都是
适应修辞的需要的。但是,律诗中的对仗还有它的规则,而不是象《诗经》那
样随便的。这个规则是:
    ⑴出句和对句的平仄是相对的;
    ⑵出句的字和对句的字不能重复①。
因此,象上面所举的《易经》和《诗经》的例子还不合于律诗对仗的标准。上
面所举毛主席《长征》诗中的两句:“金沙水拍云崖暖,大渡桥横铁索寒”,
才是合于律诗对仗的标准的。
  对联(对子)是从律诗演化出来的,所以也要适合上述的两个标准。例如
下面这副对子:
    墙上芦苇,头重脚轻根底浅;
    出间竹笋,嘴尖皮厚腹中空。
这里上联(出句)的字和下联(对句)的字不相重复,而它们的平仄则是相对
的:
    (仄)仄 平 平,(仄)仄(平)平平仄仄;
    (平)平(仄)仄,(平)平(仄)仄仄平平②。
就修辞方面来说,这副对子也是对得很工整的。“墙上”是名词带方位词,所
对的“山间”也是名词带方位词。“根底”是名词带方位词③,所对的“腹中”
也是名词带方位词。“头” 对“嘴”,“脚” 对“皮”,都是名词对名词。
“重”对“尖”,“轻”对“厚”,都是形容词对形容词。“头重”对“脚轻”
“嘴尖”对“皮厚”,都是句中自对。这样句中自对而又两句相对,更显得特
别工整了。
  关于诗词的对仗,在下文律诗的对仗及词的对仗中还要详细讨论,现在先
谈到这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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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至少是同一位置上不能重复。例如“昔我往矣,杨柳依依;今我来思,雨雪
霏霏”,出句第二字和对句第二字都是“我”字,那就是同一位置上的重复。
②字外有括符的,表示可平可仄。 ③“根底”原作“根柢”,是平行结构。
写作“根底”仍是平行结构。我们说是名词带方位词,是因为这里确是利用了
“底”也可以作方位词这一事实来构成对仗的。